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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聲傳譯系統的基本要求

瀏覽次數: 日期:2018-09-26 11:13:08
  1、國際會議翻譯員協會(AIIC)及歐洲委員會的共同勞務翻譯會議(JSIC)的要求,基于為同聲傳譯室提供最佳的解決方案,對同聲傳譯控制室的建筑、建聲、電聲以及安全標準都有明確的規定。設計一間同聲傳譯室由以下因素決定:
  ①需要同時傳送的不同語言在聲音上的分離。
  ②翻譯員同與會者在視覺及雙向語言上的良好溝通。
  ③為翻譯員提供適當的工作環境:同聲傳譯室就是他們的工作室,要使他們在整天的工作中都能保持高度的精神集中。
  ④對于移動式同聲傳譯室,力求方便使用及安裝:重量輕便但同時質量結實。
  2、用范圍
  聲傳譯室的基本要求,是為了滿足同傳室的運輸(移動式)、安裝及操作的各項功能。可移動式同傳室的主要特征在于它們區別于固定安裝的設施,可以在任一會議廳內被拆卸,移動和安裝。有些傳譯室雖然是可移動的,但它們是預先定制好,并放置于離會議室附近的地方與其共同使用,這樣的同傳室不包括在ISO4043-1998這個國際標準內,它們的設計標準應盡量參照ISO2603內有關固定安裝的同傳室的標準。
  3.標準參考
  以下的規范包含了所有組成該國際標準的條款,在出版時所指定的版本是有效的。可以修改所有的標準。基于該國際標準上的所有當事人都應盡可能使用以下所指的最新版本,IEC和ISO的成員都應征訂有效的最新國際標準:
  ①SO140-4:1998,建筑聲學噪聲隔離措施及建筑環境第4條:房間之間的空氣流量及隔音現場測量。
  ②ISO2603:1998,同聲傳譯室一般特性及設備。
  ③ISO4043:1998,移動式同聲傳譯室一般特性及設備。
  ④ISO3382:1997,關于建筑聲學的混響時間測量參數。
  ⑤IEC60914:1998,會議系統有源音頻產品的要求。
  4.定義
  以下定義應用于該國際標準的目的:
  音響技術超級論壇同聲傳譯室:位于會議室內,帶有翻譯員工作空間的自備單元,其目的在于為翻譯員及房間內其它進程之間及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語種之間提供隔音措施。
  注意:移動式傳譯房由自立的并可以由模塊組件組裝而成。
  5.總體要求
  5.1.總論
  同聲傳譯室是設計為不同場合提供語音信息的服務,應具有優良的隔音及吸音功能。使用的材料應該無味、防靜電、抗燃、或防火,并且不會傷害到眼睛、皮膚及呼吸系統。他們不能吸收或貯存灰塵。(不可使用地毯)應選用適合緊張工作環境的色彩。所有物體,包括設備的表面,都應涂有一層無光漆。(僅僅在桌上加頂蓋的方式是不可接受的。)
  當選擇會議大廳來安裝同聲傳譯室及其設備時,一個基本因素是要保證有充裕的空間以便于恰當地安置。使用者應當同時向翻譯員和設備供應商、或是工程師咨詢有關問題。
  5.2.會議廳的適宜性
  ①會議廳應有足夠的空間可以容納與會者、傳譯室及電氣設備,并且應遠離噪聲源(例如:外面的交通、建筑內嘈雜的走廓、電梯及廚房)。
  ②會議廳應當保證令人滿意的聲學效果,可以使演講聽覺清晰、而且特別是要保證較短的混響時間。
  ③會議廳應該有適當的暖氣和通風(空調),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0.1%。
  5.3.會議廳址選擇
  會議廳應有足夠的空間放置同傳室。講壇、與會者、黑板、及投影屏幕都應同時在翻譯員的視線范圍內(請參照ISO2603)。為了保證翻譯員能有充足的視線,傳譯室應當比地板提高至少30公分。如果需要的話,可使用一塊穩固的、鋪有地毯的、可適當吸收聲音的平臺,該平臺應該是安全的并且不能發出嘈雜的聲音。
  不可有任何阻擋視線的物體,諸如柱子、橫梁等。在會議桌、代表席和傳譯室之間應有一個至少2米寬的空間以防止與會者被同傳室里發出的聲音干擾。
  應避免有經過同傳室通往走廊的通道,如果可能的話可為同傳室開辟專用通道。
  5.4.同傳室尺寸
  每個同傳室應可容納要求數量的翻譯員能舒適地并坐,同時又可允許他們能夠自由地進出同傳室而不會互相干擾,還要保證足夠的通風及溫度控制。同傳室的尺寸是在通常情況下根據翻譯員的健康和職業要求來制定的,一個標準的同傳室的內部尺寸不應小于以下數值:
  ①寬度:音響技術超級論壇
  -兩個以下的翻譯員:1.60m
  -兩個或三個翻譯員:2.40m
  三個或四個翻譯員:3.20m
  ②深度:1.60m
  ③高度:2.00m
  意: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如果空間限制不能應用標準尺寸,那么兩個以下的翻譯員使用的同傳室尺寸為:1.50×1.50×1.90m
  5.5.門
  門的選用對保證良好隔音效果很重要:同傳室的門應該是一個朝外開的帶絞鏈的門,它可直接通到平臺或房間里,門在開關時不應有噪聲,并且不能上鎖。
  注意:推拉門及門簾不可接受。
  5.6.線纜通道
  如果需要在同傳室的前面或側面敷設線纜時,請使用與設備兼容的最小尺寸的線纜,通道應當是暢通無阻的。
  6.窗戶
  6.1.總論)
  每個同傳室都應有前面和側面的窗戶,為了保證最大的能見度,前面窗戶的尺寸應與整面前墻一樣大,垂直支撐物應當盡可能地狹窄并且不能位于工作者視野的中間。窗戶玻璃為透明、清潔、并防止有可能阻礙視線的劃傷。
  6.2.尺寸
  前面和側面的窗戶都應該從桌面上方至少0.8m起到0.1m向上延伸,側面的窗戶應沿著側面墻展開,它距前面窗戶距離最小為0.6m,應在工作臺上方0.1m處。
  7.聲學要求
  7.1.隔音
  傳譯室應阻隔傳譯室以外的任何聲音,例如:從旁邊的傳譯室或會議廳傳來的演講(反之亦然)、背景噪聲等等。如果所有的同傳室共用一堵墻,那么更應當達到完全的隔音標準。
  檢測隔音應依據ISO140-4的標準來進行,作為不同聲壓級的測試:使用其中一個同傳室作為接收室,而充滿了白噪音或粉紅噪音的房間作為聲源(可以是會議廳或是相鄰的同傳室)。
  聲壓級應在聲源室和接收室里以倍頻帶寬進行測試,對于從會議廳到同傳室傳播的噪聲而言,兩個聲壓級之間的差別至少應等同于表一給出的數值,反之亦然:
  表一:從同傳室到會議廳(反之亦然)聲壓級差異
  測試頻率:Hz250500100020004000
  聲壓級差:dB1215182020在測量從外界傳到同傳室內的聲壓級差時,需要在恰當的會議廳安裝同傳室,這樣可以模擬實際的情況。
  7.2.吸聲
  在同傳室內采用防靜電的吸聲材料將會降低回聲及混響,傳譯室內的混響時間(參照ISO3382)為0.3s至0.5s,倍頻帶寬為125Hz至4000Hz。同傳室后面與墻之間可采用一層吸音材料制成的屏風,可削弱墻對聲音的反射作用,在沒有地毯的會議廳內,同傳室應置于地毯之上。
  7.3.通風
  ZA音響技術超級論壇同傳室應該配有良好的通風系統,以保證至少每小時七次的空氣更新,同時不會產生有害于翻譯員的氣流。如果可以有更高頻率的氣流更新,應該在同傳室內設置開關進行調節。
  屋頂的抽風扇應當足夠強勁以達到以上的要求,同時又必須盡可能保持極低的噪聲,如果通風口是直接對著會議室,應該位于傳譯室較低的墻面上(可利用冷空氣,并可以保證良好的循環),并應朝著傳譯室的后面以避免氣流吹到翻譯員的腿上。
  有通風系統的同傳室內的加權聲壓級應不超過40dB,通風系統的機械振動應被減到最低。
  8.工作臺面
  工作臺面應該與同傳室同等寬度,它是水平放置的,并覆蓋有減震材料以隔絕噪聲被話筒拾取并放大出去。工作臺面應有足夠的強度支持譯員控制臺的重量、文件、及翻譯員,其底面光滑,適用于以下的尺寸:
  ①高:從地板往上0.73m+/-0.01m
  ②總深度:最大0.50m
  ③腿部放置空間:最小0.45m,支撐件不應置于該空間或是阻撓傳譯員自由活動,固定設備,如照明燈光等應該盡量放置到不干擾工作空間的地方。
  9.照明燈光
  每個同傳室都至少應有兩個緊湊的、低熱的定向燈。裝置在可調節的支架上,并且不能阻礙工作臺面。燈具提供的燈光應該覆蓋整個工作面,并且亮度分成兩種可供調節:一種是低端的100Lx或200Lx,另一種是高于300Lx的亮度,或者可提供持續的從100Lx到300Lx的可調亮度,該亮度數值從工作面的水平上測試而來。
  10.譯員座位
  每個翻譯員或工程師都希望擁有一張具有以下特點的舒適的椅子。
  ①穩定的支撐
  ②可調節高度
  ③可調節靠背
  C音響技術超級論壇
  ④按人體工程學設計的扶手
  ⑤腳輪不會產生可聽見的噪聲
  ⑥采用良好散熱的材料
  ⑦應有獨立的、可移動的搭足橫木。
  11.同傳室音頻設備
  11.1.總論
  在IEC60914里對同傳設備有具體的描述。
  11.2.控制臺及耳機
  每個翻譯員都需要一套控制臺及耳機,如果只有兩個以下的翻譯員,可允許使用一臺雙人控制臺,但建議每個譯員使用各自單獨的控制臺。為了滿足譯者的不同需求,控制臺上應同時配備固定安裝的麥克風和頭戴式耳機。
  11.3.譯員話筒
  譯員話筒可以安裝于一個可移動的基座上或是與頭戴式耳機結合使用,但是頭戴式耳機并非適用于所有的譯員,每個譯員都需要一支話筒。
  12.與廣播系統的兼容
  會議廳的混響和聲反饋有可能影響到同聲傳譯效果,甚至會阻礙記憶或損害聽力。此外,由于聽眾是通過耳機來接收信息,但是在通常情況下,可能會被揚聲器的聲音所淹沒。實際上,不兼容的廣播系統可能會導致干擾。因此,在設計廣播系統及其音量控制時,應采取預防措施避免回音現象及會議廳內揚聲器和話筒之間的聲反饋。
  當不可避免需要使用到公眾發言系統時(比如大部份聽眾用母語聽演講),廣播系統應該在最低限度內使用,并應最大程度地減低會議廳內揚聲器和話筒之間的反饋。
  為了在以上的情況下取得最有效的控制,同聲傳譯系統(多通道)與公眾廣播系統(單通道)應該遵循以下原則:
  ①聲源來自于單個的話筒系統
  ②具有單獨的音量控制,可允許每個系統進行獨立的調節:當降低公共廣播系統時,不會減低譯者所需的信號強度。
  ③對這兩個系統之間的控制應該彼此靠近,可以使得二者在同一個房間由一個操作者進行監控。
  參考文獻:ISO4043:1998《移動式同聲傳譯室一般特性及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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